(網經社訊)近年來,短視頻模板相關的著作權侵權糾紛不斷發(fā)生。如何界定短視頻模板的獨創(chuàng)性標準,如何判斷是否構成作品等問題亟待明確。日前,杭州互聯網法院對原告深圳臉萌科技有限公司、北京微播視界科技有限公司與被告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、杭州某創(chuàng)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著作權侵權糾紛一案進行宣判,判決二被告立即停止在Tempo APP中提供涉案短視頻模板,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共計6萬元。
剪映APP是一款視頻編輯軟件,經微播公司授權確認由臉萌公司負責運營。2020年2月27日,制作人“阿寶”在剪映APP上發(fā)布了“為愛充電”短視頻模板,用戶可通過替換模板中的可更換素材形成自己的視頻。二原告經制作人授權取得相關著作權權利。同年2月28日,二被告在運營的Tempo APP上傳了被控侵權視頻。
法院認為,涉案短視頻模板具有創(chuàng)作性,具體體現在劇情的安排和畫面的組合上。該短視頻模板構成了一個有機統一的視聽整體,其中包含了制作者多方面的智力勞動,體現了制作者的個性化表達。
法院認為,被控侵權短視頻模板與涉案短視頻模板相比,除可自由替換的兩張人物圖片外,其他不可編輯部分的內容基本相同,而作為可任意替換的人物圖片不是該視頻模板的核心要素,也并非該短視頻模板的獨創(chuàng)性所在,因兩短視頻模板在個性化的選擇、設計與排列上相同,應認為兩者在整體上構成實質性相似。二被告在其運營的APP上共同或分別提供被控侵權短視頻模板,使得用戶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播放、下載、制作及分享,該行為構成對二原告涉案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的侵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