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網(wǎng)經(jīng)社訊)2020年9月22日9時45分,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王戎、韓越集資詐騙案及被告人薛亮集資詐騙案(系公訴機關分案起訴的共同犯罪案件)一審合并公開開庭審理。
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,被告人及辯護人均到庭參加訴訟。
公訴機關指控:2015年8月至2018年8月間,被告人王戎、韓越伙同吳雋(另案處理)等人,為向社會不特定公眾募集資金,先后設立、收購“君融 貸”“抓錢貓”“石頭理財”“聚財貓”“牛板金”等網(wǎng)絡助貸平臺,在未取得金融主管部門許可的情況下,以提供網(wǎng)絡借貸中介服務為名,以高額年化利率的投資 收益為誘餌公開宣傳并承諾保本付息。其間,采用拆分借款期限、偽造借款標的以及“一標多融”等方式,非法募集資金共計人民幣(以下幣種相同)735億余 元,造成被害人經(jīng)濟損失154億余元。
2014年8月至2017年2月間,被告人薛亮在經(jīng)營上海裕乾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期間,設立“聚財貓”網(wǎng)絡助貸平臺,在未取得金融主管部門許可的 情況下,通過投放廣告等方式,承諾6%-16%的年化收益,公開向社會不特定公眾非法募集資金。2017年2月后,薛亮明知其設立的平臺存在大額待償金額 的情況下,仍然伙同王戎、韓越、吳雋等人,利用虛假借款標的非法募集資金。經(jīng)審計,2014年8月至2018年7月,“聚財貓”平臺非法募集資金共計 503億余元,未兌付被害人本金55億余元。
公訴機關認為,被告人王戎、韓越及薛亮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伙同他人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,數(shù)額特別巨大,均應以集資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。王戎在共同犯罪中是主犯,韓越、薛亮是從犯。
庭審中,控辯雙方出示了相關證據(jù)。辯護人針對三名被告人的行為性質、王戎是否具有自首情節(jié)等問題發(fā)表了相應意見。
庭審持續(xù)到17時58分,被告人家屬、被害人等130余人旁聽了庭審。合議庭將在評議后依法對本案擇期宣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