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電子商務研究中心訊) 高平是一名體育老師,也是一個游戲控及編程愛好者。通過自學,他成功制造出一款網(wǎng)絡游戲的外掛,并將其交予兩名游戲中的好友尹偉、何明出售。至案發(fā)前,高平共獲利67萬余元,兩個游戲好友則獲利26萬余元。昨日,記者從高新區(qū)人民法院獲悉,高平和兩位游戲好友因“提供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(tǒng)程序罪”,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、1年1個月,并處罰金。
體育老師愛編程造個自動玩游戲軟件
身為體育老師的高平,業(yè)余愛好就是打游戲,并十分熱衷于一款名為《俠義道》的網(wǎng)絡游戲。在2008年底至2009年初,他獨自設計了專門針對該游戲的“云天PK輔助”和“云天掛機輔助”軟件,該軟件可通過對游戲進行修改,實現(xiàn)“自動打怪”、“自動撿拾物品”、“自動跟隨目標并攻擊”等功能。
在設計外掛之初,高平就有銷售外掛獲利的想法。至2009年初,高平邀約游戲中的好友尹偉幫助他銷售外掛,尹偉則以800元一年的價格向玩家出售。當年9月,另一名游戲玩家何明加入了“外掛團隊”。此后,高平主要負責該外掛的制作和升級,尹偉、何明負責銷售并按照約定比例向高平匯去贓款。高新警方于去年6月接到游戲公司報案,并于去年8月將3人抓獲歸案。
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(tǒng)罪3人罰款又獲刑
經(jīng)司法鑒定,高平等三人制作、銷售的軟件的功能,必須依附在《俠義道》客戶端游戲過程中才能實現(xiàn),并通過設置鍵盤全局鉤子將動態(tài)鏈接庫文件注入客戶端游戲進程中,從而實現(xiàn)外掛輔助功能。故公訴機關將三人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(tǒng)罪起訴至高新法院。
庭審現(xiàn)場,高平、尹偉的辯護律師認為,兩人的行為不構成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(tǒng)罪,而是侵犯著作權罪。但高新法院認為被告人高平編寫的程序,首先是對計算機系統(tǒng)的控制,其次是對游戲服務器的控制,因此軟件實質是對計算機信息系統(tǒng)進行控制。同時,高平編寫的程序所實施的控制是非法的,既未經(jīng)游戲開發(fā)者允許,也違反了游戲用戶協(xié)議。
此外,三人對程序的開發(fā)、利用均以盈利為目的。因此,高新法院認定三人的行為均構成了提供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(tǒng)程序罪。最終,高平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,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;尹偉、何平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1月,并處罰金一萬元。
各位親們,以后還敢說計算機是體育老師教的么?(來源:《成都晚報》)